1.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财务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6.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7.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8.便民服务中心
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群团工作机构。同时按有关规定设置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