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福街道
1.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5.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6.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7.便民服务中心
8.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群团工作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司法所,负责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负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虞山高新区
1.综合事务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2.招商局
3.科技人才局
4.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