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社会治理办公室
4.经济发展办公室
5.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6.建设管理办公室
7.农村工作办公室
8.社会事业办公室
9.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便民服务中心
按有关规定设置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和群团工作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司法所,负责政府法制,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