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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熟市统计局
2020年常熟市统计局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20年常熟市统计局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时间: 2023-03-09 09:38 来源: 常熟市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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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熟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和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国家、省、苏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工作部署,紧扣常熟“三增三进”目标要求,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常熟市统计局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积极推进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局长李志刚为主任的常熟市统计局依法治市委员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年初,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全年统计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全年首要工作任务,印发了《2020年常熟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常统[2020]15号),明确全年法治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大力开展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统计队伍法治意识,切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对照法治江苏和法治苏州建设平台所涉及的本部门考核指标,落实立法治规、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台账资料。

2.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一是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全力推动依法治统向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各领域和基层延伸。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常熟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常办发〔2020〕35号),进一步夯实责任,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照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印发了《常熟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统[2020]33号),将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8类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任务清单,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3.认真实施法治实事项目。围绕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人口普查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社会公众了解、配合并支持人口普查工作,推动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部门合力。充分利用和发挥人口普查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利用部门公共设施、网站等阵地大力开展人口普查法治宣传工作。二是强化上下联动。市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加强联动,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做到“镇镇有横幅、村村有标语”。三是强化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创新运用短信、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形式,开展人口普查法治宣传工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四是强化重要节点。紧抓普查准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重要阶段开展人口普查法治宣传工作,给每户普查对象发放人口普查公开信,使每户每人都熟知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宣传工作与普查进程有机结合。

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履行各项法定职能。目前,全局共有36项行政权力,其中27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严格执行《常熟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职权,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明确李志刚局长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法制科为合法性审核机构。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2020年我局未起草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争议,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国家政策的行为。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常熟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统〔2019〕54号)、《常熟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常统〔2019〕55号)、《常熟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统〔2019〕56号),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在统计行政执法过程中,聚焦统计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统计执法监督水平,推进了统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2.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充实行政执法力量。2020年,我局1名新申领人员顺利通过江苏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有9人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3人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统计业务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为做好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在线培训,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组织统计法治骨干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各类统计法治培训。印发《关于参加系统内统计人员在线学习的通知》(常统[2020]38号),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要求获得相应学分,并将学习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确保统计行政执法职权的独立性。

3.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一是根据《2020年常熟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采取“双随机”方式,通过“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被检查板块和统计调查对象,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实行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检查公正透明、责任可追溯。2020年,对2个板块共16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结果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现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出台《常熟市统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未有涉企免罚轻罚案件。三是加大日常数据核查力度,出台《常熟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20)》,明确了各专业统计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逐级严把原始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源头准确无误。今年,根据省、苏州市统计局安排部署,对我市79家工业企业、4家贸易企业和2家其他服务业企业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差错率0.04%,整体数据质量较好。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成果的有效利用。坚持检查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努力发挥统计执法“查、帮、促”作用,对统计执法情况、易错指标、常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积极转化执法成果。

四、强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对标《常熟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全面梳理我局“七五”普法以来组织领导和保障、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创新举措等方面内容,及时上报《常熟市统计局“七五”普法自查报告》《常熟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工作总结、自评分表和台账资料等,撰写法治工作信息21条、报送市司法局11条。同时创新形式,制作了H5《常熟统计—我们这五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依法统计、学法用法、统计执法、普法宣传、普法成果五个方面展示了常熟统计“七五”普法的工作和成效,获得了苏州市法宣办组织的“我们这五年”H5评比展示活动三等奖。

2.抓实重点人群统计普法。6月19日,常熟市委第125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根据《2020年常熟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学法5次,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全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次,召开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会、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持续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组织板块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3.抓好重要时点统计普法。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载体,结合普法“六进”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注重宣传有“力度”。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常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各级普查机构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二是注重宣传有“广度”。联合手机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告知短信120.8万条,在广场、社区等处悬挂横幅,在公交车身投放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在机关大院、学校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标语、视频,在人口密集区设摊、竖易拉宝、发放法治宣传折页,在微信、网站上发布、转载人口普查及法治宣传信息等,做到统计法治宣传“入眼”“入脑”“入心”。三是注重宣传有“深度”。走进“午间风—法治会客厅”节目,详细解读人口普查的目的、普查时间、普查阶段、普查方法等相关内容,开展人口普查法治宣传。联合中国邮政举办了30期“文化下乡公益行暨人普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放映人普宣传片、发放法治宣传折页和小礼品等形式,将人普法治宣传送到“家门口”。走进衡山社区开展“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引导社区居民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四是注重宣传“有新意”。推出人口普查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答题内容包括《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规知识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情况,近8000人参与答题,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的了解与认识。市人普办的工作人员自编自导了情景剧《人口普查来我家》,通过讲述普查员上门开展人口普查的一个小故事,对社区群众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治知识的宣传和解读。制作法治宣传动漫片《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深入宣传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4.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常统〔2020〕21号),完善统计管理体系,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通过对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和年度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向“四上”企业发放统计“七五”普法学习材料之五《统计法律法规选编》4000份,指导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着力打造依法统计工作环境。2020年,成功申报17家全省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千佳”单位。

五、2021年工作计划

1.做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常熟市统计“八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八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全市统计“八五”普法工作。

2.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格按照《常熟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统计造假问责追责,加大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的密切配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并及时曝光。

3.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在全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狠抓源头数据治理,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止瞒报漏统。

4.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使法治精神融入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抓住重大统计调查和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时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严格依规认定统计失信行为,并对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5.加强统计队伍法治建设。加强统计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相结合,着力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促进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加强统计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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