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机构改革调整后,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编制《常熟市农业农村局日常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由局党政办,局行政法规科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推行农业农村信息员定期联络培训制度,重点强调报送信息规范化、准确化,确保我局“常熟三农”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常熟网等相关信息阵地信息公开工作精准落实到位。
(二)编制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1.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按照依法规范、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统筹结合的原则,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全面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理清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服务标准,编制更新大厅及网上办件事项目录和办理指南。同时积极落实“套餐式一件事”办理维护,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环境,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能。目前,我局116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已全部认领并维护完毕,农用机械登记、拖拉机以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列入“省内通办”事项清单。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农业农村扶贫及涉农补贴两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权力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了本局在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写了本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清单以及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并对清单内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进行了规范,实行管理服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加强社会互动
1.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今年上半年,我局起草了《常熟市“百万收入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5个,并在局公众号发布了相应的政策解读,拓宽了公众对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政策的理解渠道,从而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好新一轮农业农村建设工作。
2.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一是设立政策告示牌。通过在长江沿岸非法捕捞多发地设置固定式禁渔横幅,在沿江各通江口岸设立禁渔告示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截止目前,我局设置固定式横幅10幅,设立告示牌22块;二是开展“普法村村行”行动,深入社区一线,通过开展讲座,派发宣传品、政策明白纸,加强社区群众对长江禁渔政策了解程度。全年共开展普法村村行25场,宣讲近1300人次。
(四)强化履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8条,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个,实现全文电子化率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文本及时送交率100%。按照“双公示”要求,除检验检疫类外,所有办结的处罚及许可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常熟”、“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全年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259条。
2.认真做好财务事项公开。根据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常熟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将农业农村局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等内容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密切跟踪公开进展,及时掌握公开后的社会反响。一是完成了常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等。二是完成了常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主要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三是完成了常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资产信息公开。四是完成了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7个项目2023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公开。五是完成了2022年度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系统畜禽养殖及综合治理资金绩效评价等31个项目绩效评价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对外公开。
3.加强农业生产指导信息公开。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提质增效,在农业生产的各个关键环节及时向农民提供各类生产指导意见、安全预警信息48期,保证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定期公开省级与本级本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同时在专栏中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召开农机化工作会议,集中培训,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截止目前,已公示农机购置补贴495.858万元。
5.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信息公开。2023年申报创建常熟市示范合作社10家;常熟市示范家庭农场21家,苏州市示范家庭农场2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过程信息、申报情况均在“中国常熟”网进行公示。
6.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公开。2023年新增认定新型职业农民71名,均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对2017年至2022年认定的符合条件的89名人员进行社保补贴发放。
7.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产权线上交易。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在履行好民主决策程序的前提下,通过江苏省、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2022年,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到期合同累计挂牌11731笔、金额10.56亿元,成交10922笔、金额9.9亿元。
8.切实做好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专人负责微信平台的日常维护,切实做好信息发布、互动答复等工作,2023年度“常熟三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95篇。
(五)畅通便民渠道,解决群众诉求
继续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复”,耐心、细致、热情处理各类群众信访咨询,开展生产技术指导。今年共办理各类“12345”热线工单498件,其中“寒山闻钟”154件,省政风热线13件,本年度未发生一起涉农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发生涉农大范围生产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8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问题及来年工作打算
在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认识到我局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拓宽、信息质量有待优化;三是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报送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和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全面保障群众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保障传统信息公开载体的内容发布以外,进一步加强相关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于农业生产相关指导意见的发布,使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准确的接收相关信息,更好的服务群众。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