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常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促进公开信息规范化、标准化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统抓、分管领导审核、财政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制定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财政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省、苏州澳门皇冠_bob游戏平台-体育*赌场门的要求,完成编制常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根据上级试点要求,研究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通过苏州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二是加强预算和决算的信息公开。根据《常熟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公开主体和职责、内容、方式和时间、监督管理等要求,在往年公开方案基础上,不断细化公开要求。通过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政府和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细化,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加强“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总数,分项说明“三公”经费明细,在政府预决算公开中,将“三公”经费作为独立公开内容,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行政支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每月定期在“中国常熟”门户网站上公开上月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了当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同比增幅,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同比增幅,累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累计增幅。五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在公开预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六是做好部门重要文件的公开工作。部门重要文件如常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常熟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常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等内容及时在“中国常熟”网站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坚持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有效性
2020年,常熟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考核办法内容,全面公开财政信息,做到范围广、内容实。
一是拓宽发布阵地。市财政局坚持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多样,依托“中国常熟”网站、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主要阵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常熟财政简报、常熟日报、常熟广播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公开财政信息,财政系统各级微信公众号也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形成点面结合的格局。二是加大发布力度。今年,通过“中国常熟”门户网站发布财政信息共计167条。编辑10期“常熟财政”信息简报,在常熟日报刊登了以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为内容的财政专版一期,常熟日报刊登相关新闻15篇。江苏财政微信公众号录用信息4篇,省财政厅“财政要闻”录用11篇。财政信息发布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取得了较好的影响力,被苏州市财政局评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三是突出信息时效。市财政局秉持信息时效性原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2020年除了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外,在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2020年常熟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常熟市2020年预算报告》等文件13个。
三、坚持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互动性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财政局在出台各类补助、减免、管理政策的同时,着力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解读,着重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了深入解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提高一线人员政策水平。聘请东财培训讲师团、澳门皇冠_bob游戏平台-体育*赌场内控标准委员会专家,利用网络授课的方式,在财政干部间开展政府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季末讲坛,邀请市法院相关人员进行以案释法讲座。邀请王健法学院教授开展民法典讲座,深受财政国资干部的欢迎。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司法局布置的季度学法考试,督促执法证持证人员完成相关法律学习课程,提升执法人员的相关法律素养。组织举办“与信用同行 筑梦新时代”政策法规竞赛活动,增强财政干部对法规的理解。推动召开直属国企负责人安全生产座谈会,普及安全生产政策知识。以《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为契机开展相关宣传,增强机关干部依法接访意识、规范我局信访工作。二是做好专项解读。为推动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以最快速度发挥效益,我局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多次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和乡镇板块业务培训、情况交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充分了解直达资金的特殊政策。为落实好“苏惠十条”“常惠十二条”政策,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减免中小企业租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租金的通知》,对租金减免政策的执行进行指导。三是多渠道向公众解读。向人大代表解读财政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做法、成效以及未来打算,向代表们解释普遍关心关注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并在《常熟日报》上发布解读内容。参与电视台午间风法治会客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政策,进一步拉进了财政和老百姓之间的距离。三是及时解答政策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公开申请,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通过12345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和“中国常熟”网站“投诉咨询”栏目,第一时间回复公众咨询31次,答复信访件4件,做到及时答疑解惑,增加互动交流。
四、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审查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对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流程、规定,年初统计并发布了本局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今年我局计划制定和修订规范性文件共5件,对1件实施一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前审查工作内容,出台了《常熟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共组织专题清理2次。对有违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要求的现存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局对于备案的最新要求完成现存规范性文件的省系统备案工作。二是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根据苏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网上运行工作要求,制定并对外公布本部门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网上运行,合理配置网上运行的岗位、节点。完成“常熟市专科医共体健康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重点把握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和法制审查环节,确保本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做好相关决策的后评估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效果,使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积极参与年初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列入市级层面的五部门会审工作,从财政保障的角度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把关,为会审出谋划策。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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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2 |
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六、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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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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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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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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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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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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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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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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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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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1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等公开内容继续细化,充分借助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中国常熟”门户网站的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范围全面、内容详实、渠道多样和答复及时,力争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化、高效化,使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