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海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虞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内容,在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持续用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管理机制
坚持上下一盘棋,强化工作实效。建立以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调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分析研判。通过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是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实现触角延伸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机关事务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积极态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对外公开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
三是优化政策平台建设,提升政府效能
着力打造网上惠民政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与政府门户网站有机衔接,及时进行数据迁移,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充实、数据齐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坚决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传递机关事务好声音,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海虞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条,网站信息公开55件。包括:镇区动态23个,公示公告2个,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个,机构职能1个,领导信息2个,机构设置1个,办公时间及地址1个,工作规则2个,政府人事任免3个,区镇文件42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个,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个。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海虞镇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和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海虞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认真做好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等情况的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23年共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内容均不涉及我镇相关政策,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依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创新发布形式,公开内容以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民生领域等群众最关切的信息为重点,做到及时公开。完善海虞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中国常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海虞板块的建设,梳理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优化栏目分类,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做好内容保障,避免目录空化。二是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宣传作用,互相补充、形成合力。我镇官方微信公众号“i 海虞”,已有36251人关注,新增2823人,发布463条356期阅读量超1013677,单条最高13462。三是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快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与广度。2023年走进常熟公开信息29件,全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投标107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海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实施工作通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社会公众反映良好,不存在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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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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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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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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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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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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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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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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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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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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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873.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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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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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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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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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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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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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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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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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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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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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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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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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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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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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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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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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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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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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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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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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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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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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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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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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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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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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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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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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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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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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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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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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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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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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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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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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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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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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稳步开展,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二是政策解读质效和形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基层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海虞镇将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常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梳理信息、定期维护、及时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