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海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虞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方向、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统一工作规范、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由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镇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加强热点公开,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专业性强的政策,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实现简化操作。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海虞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条,网站信息公开168件。包括:领导信息3个,工作规则2个,政府人事任免9个,综合经济1个,农林水利2个,国土建设2个,生产食品与质量监督2个,文化教育4个,科技卫生体育6个,民政劳动保障4个,政法监察2个,机构人事6个,其他9个,重要会议2个,各类报告2个,应急预案3个,行政权力2个。政府公开网站上共受理市民在线咨询20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海虞镇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和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海虞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认真做好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等情况的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22年共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内容涉及“一图一表”、村庄规划相关政策,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民生领域等群众最关切的信息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完善海虞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中国常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海虞板块的建设,梳理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优化栏目分类,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做好内容保障,避免目录空化。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能力,官方微信公众号“i 海虞”,已经有3.3428万人关注,其中 2022年新增 11302 人,发布信息551 条 356 期阅读量超290.0738 万,单条文章阅读量高达 3.0709万。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大美海虞、无忧小城”建设,灵活运用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各类载体开展广泛解读,着力搭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今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加强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抗击疫情的决策部署、管控方式,以及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疫情防控信息条,通过“i 海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疫情防护宣传、稳就业、促就业政策宣传等信息和互动工作。2022年走进常熟公开信息168件,全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90投标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海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实施网上巡查、工作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社会公众反映良好,不存在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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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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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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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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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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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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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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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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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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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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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1.5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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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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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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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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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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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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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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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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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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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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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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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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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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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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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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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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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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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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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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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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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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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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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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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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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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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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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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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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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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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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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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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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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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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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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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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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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稳步开展,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现有信息公开渠道较少,信息公开内部流程有待优化;三是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对照群众期待和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海虞镇将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践行外事为民宗旨,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二是推进工作机制落实,进一步推进微信公众号栏目调整,聚焦高频事项、群众关注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形成清晰明了的公开合集,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做好重要领域、专题专栏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实现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不断增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