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中医院:
根据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卫健委《关于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中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执行三类医院价格的批复》(苏医保价招〔2023〕8号),经研究同意,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中医院从2023年4月10日起医疗服务项目执行三类医院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按相关规定同步调整。为确保价格调整平稳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价格公示和宣传引导。按规定做好执行三类医院价格的收费公示,严格落实收费告知和收费清单制度。加强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宣传引导,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比例调整期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处理好相关咨询和投诉。
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履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医药价格行为。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严格“三合理”诊疗,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