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常熟市发改委在前期价格调查、与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多次会商的基础上,拟对现行常熟市停车收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常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向我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反馈。《常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反馈;附件1-8的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4日期间反馈。
价格与收费管理科联系方式: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8号,邮编:215500;电话:0512-51532121;电子信箱:fgw-jgysfgl@mail.changshu.gov.cn
附件:《常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