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12-52822914
序号 |
权利人 (户主)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殷伟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碧溪街道李村(8)黄沧浜23号 |
217.3 |
304.2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2 |
钱根法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碧溪街道李村(8)黄沧浜14号 |
183.5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